陕西科技大学关于2014届学生申请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材料真实性审核办法及递交材料程序的规定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3-04-15
为了确保学生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使华民2013年(第六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在陕西科技大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陕西科技大学专门成立了校、院两级华民工作小组,学校工作小组组长由校学工部部长、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学军老师担任,成员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学生资助科工作人员组成。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院长助理)担任,成员由负责2010级年级组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组成。现将我校关于2014届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办法及校内递交程序告知如下:
一、学生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办法
(一)个人经济状况的审核
对应项目申请人登记表中个人经济状况栏9种情况的审核
1、贫困生和特困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贫困证明的原件,原件中须加盖乡镇、县级民政部门的公章,同时提供学院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校资助科进行核实。
2、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父母双亡情况须提供生源所在地乡镇、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学院相关证明材料。
3、身患残疾、家庭中有长期患重病成员和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需提供残疾证和生源所在地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学院相关证明材料。
(二)获得奖、助学金及其他奖励情况的审核
凡获得奖、助学金及其他奖励的情况的须提供证书的原件。
(三)参加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的审核
凡参加过以上活动者须提供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是否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审核
凡申请、提供材料的学生,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与学生科核实情况。
(五)学习成绩的审核
凡申请华民基金的同学须在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出具并提供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华民工作小组对学生成绩90分以上和不及格学科情况进行核实。
二、校内材料递交程序
(一)凡申请华民慈善基金的学生在2013年5月6日前须将所有材料交与学院2010级辅导员老师;
(二)先由院级华民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后于5月13日前统一交与校级华民工作小组审核;
(三)审核结束后,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学生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申明)后,统一邮寄至华民慈善基金会。学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由学院保存,以备随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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