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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3-27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毕业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

2015届全日制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

2、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按照毕业生人数的8%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毕业生人数的2%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1、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研究生2次,本科3次);

6)自主创业,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12346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曾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生于4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附个人事迹单行材料(2000字以内);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毕业生申请情况,在综合考评和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于425日前向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审。学校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和评议审核,将评审结果给予公示。

四、评选要求及有关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2、各学院要大力宣传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网络、橱窗、宣讲报告会等形式对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和报道;

3、报送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要求文字版和电子版名单各一份,文字材料要求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名单发至chenyingsj@sust.edu.cn,请按照模板上报(见附件2)。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86168262

 

 

 

                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