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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农业大学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3-25

经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含附属中学11名)工作人员。

一、 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隶属于新疆军区,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建立的第一所本科院校。1958年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传承“红色基因”,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南泥湾”精神,始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的办学宗旨,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有20个学院,1个教学部,在编教职工1502人,全日制在校生25333人。

学校现有校本部、亚心校区、陆港校区、天格尔校区等四个校区,其中校本部占地面积约1500亩,校园绿草如茵,铺青叠翠,环境优美,是首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

近五年,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67项,建成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先后有37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围绕现代农牧业、特色林果业、区域发展等领域建有国家、部委重点学科(含培育)4个,自治区级高峰、高原学科7个,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9个。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00余项,马产业等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近10项,到位经费近4亿元。学校已成为新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重要支撑。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须在2022年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七)专任教师岗位硕士学历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含)后出生,博士学历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含)后出生。硕士学历报考人员要求取得硕士学历及相应学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个别专业可以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见附件1的“其他条件”要求),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博士学历报考人员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予以引进,根据人才层次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

(八)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25日(含)后出生,要求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具有推免辅导员工作经历;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九)附属中学岗位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含)后出生,要求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岗位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除研究生外,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要求为非师范类毕业生(包括综合性院校所属的师范学院);

(十)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中专业名称若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期间的研究方向须满足《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中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里的二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方式

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1年3月25日-4月15日。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4月15日23:59止。

(二)报名方式:

登录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注册后网上报名,请先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4)。

附属中学岗位考生将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族别,毕业院校、职称、政治面貌、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直系家属成员信息)及相关附件(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附件5、附件6)一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打包发送至xjndfz@126.com。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周老师(0991-8762771,专任教师岗位、教辅人员岗位)、凯老师(0991-8756112,辅导员岗位)、闫老师(0991-8762410,附属中学岗位),咨询时间段10:00-20:00。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合老师(923707129@qq.com)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除博士学历以外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新疆农业大学岗位所需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附属中学岗位所需专业目录请参照2012年普通本科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

六、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岗位所属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办理聘用手续三个环节,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除附属中学岗位外,其余岗位报考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均为PDF格式):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的公章的附件5(资格审查栏及以下不用填写)、附件6;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除以上外,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报考人员外,其他报考教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在高校全职从事党政或教辅工作(不含高校推免辅导员)二年及以上证明。如报名系统无法单独上传多份材料,可合并PDF上传,要求内容清晰、易于辨识。系统报名提交前,务必将要求的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行上传提交,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接收简历,因材料不齐而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测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测试采取考核方式,分为用人单位专业技能测试、学校面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采用网络视频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学术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合格者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进入学校面试环节,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总成绩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合计算。

通过用人单位专业技能测试进入学校面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校面试。由校人事处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等。无法到校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其余考生采用现场面试。同一岗位相同专业现场面试、网络视频面试统一组织在同一天进行。

参加现场面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附件5、附件6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证书。参加网络视频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供工作人员核查。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合计算。学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者根据岗位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30%+学校面试成绩(100分)*70%。

(二)辅导员岗位、教辅人员岗位测试分为笔试、学校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参加笔试名单、笔试方式,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未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通过笔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校面试

辅导员岗位由校学生工作部组织,教辅人员岗位由校人事处组织。

无法到校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其余考生采用现场面试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附件5、附件6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证书;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携带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教辅人员岗位报考人员携带在高校全职从事党政或教辅工作二年及以上证明原件。参加网络视频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供工作人员核查。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放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合计算。学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策掌握、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学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者根据岗位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学校面试成绩(100分)*60%。

(三)附属中学岗位分为笔试、面试、试讲三部分。

1、笔试。由附属中学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20%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通过笔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20%比例折合计算。由附属中学组织实施,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附件5、附件6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考为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试讲。面试合格者参加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基础与课堂授课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中,试讲成绩按60%比例折合计算。合格者根据岗位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20%+试讲成绩(100分)*60%。

八、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学校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确定的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参加网络视频面试进入体检环节或居住地不在乌鲁木齐且已返回居住地的参加现场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学校将安排其前往所在地就近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九、考察

(一)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工作中将进行资格确认,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8762329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在本校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作者:新疆农业大学 编辑:袁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