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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办公厅关于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1-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党委: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在疾病和人身意外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中央组织部和中国人寿集团研究制定了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计划。针对大学生村官面对的人身风险特点,为大学生村官建立商业补充保险,包括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残疾和重大疾病保障。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30元由中国人寿捐赠;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地方财政承担20元,具体出资比例可由各省(区、市)自行协商确定。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可建立大学生村官医疗补充保险(基金型),由地方财政或社会捐赠资金出资,中国人寿代为管理,免收管理费。

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国人寿各省(区、市)分公司协商做好有关保险办理等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