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就业政策 省部政策 正文

【就业政策】西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12

一、补贴对象:补贴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申请在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二、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补贴时间为3-6个月。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4号)文件执行。

(编辑:王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