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16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东莞市应急事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4名。
二、选调范围
东莞市市直单位和各镇街(园区)在职在编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3.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事业心责任感强,真抓实干,敢于担当,锐意进取,有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为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不限专业,中国汉语言类、法学类、历史类、哲学类、应急管理类、安全工程类、化学工程类专业或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应急管理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新录(聘)用试用期内未转正、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与选调岗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体检、选调前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2020年8月5日至8月25日)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推荐,并采用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须填写《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技术职称证书、获得各级奖励证书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现场报名的,原件审核后退回;电子邮件报名的,按附件备注要求命名后发送到报名邮箱229715502@qq.com)。提供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凭证。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25日
报名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一号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科(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内)。现场报名限工作日8:30至11:30和14:00至17:00。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资格审查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公开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告知报名人员。
(四)组织面试
按照岗位选调计划与资格审核结果开展面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以选调职位1:2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采用跟班考察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安排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跟班学习1个月,主要考察综合能力和适应岗位需求能力。因各类原因(含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跟班学习的)不能参加跟班学习的,取消选调资格。跟班结束后,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开展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
(六)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以及工作需要,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意见,按1:2比例差额提交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讨论研究,按选调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体检,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岗位选调。
(七)调动前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调配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选调过程中,如出现本公告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况,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按相关规定另行研究。
咨询电话:22212692;
联系人:张慧晶
(作者: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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