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民政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3-15
东莞市民政局结合工作需要,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3名聘用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3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普通聘员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民政局网站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民政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填写《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料请打包发送至mzjjgdwrsk@163.com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16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 19 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民政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笔试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
1.笔试
时间:2021年3 月23日 9: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应在面试结束后或考核、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市民政局应告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市民政局应告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民政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市民政局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民政局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市民政局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市民政局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民政局网站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作者:东莞市民政局 编辑:孙瑞)
CopyRight © 2020 陕西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云研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