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作站

当前位置: 首页 校地合作 东莞工作站 正文

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28

市第九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52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8个岗位共5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薪酬管理办法》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j/muqo9pX.aspx。应聘者填写完信息后,需按照以下清单打包提交资料(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8)个人简历;

(9)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至1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13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第九人民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考核通知书,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开考比例不低于1:3,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1年5月22日。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市第九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第九人民医院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分别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市第九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第九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第九人民医院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市第九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22110031;联系人:黄淑兰、关婧

(作者: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编辑:王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