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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特别聘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07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特别聘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聘请驻局安全生产总顾问1名,在市应急管理局坐班,具体岗位职责任务如下:

1.参与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

2.参与本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政府规章、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3.参与本市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为改善本市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措施;

4.参加本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

5.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重大危险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原因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应急处置方法和整改措施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7.参与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规划、科技、标准、信息化等项目论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培训教材的编写,以及相关咨询工作;

8.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不良社会活动记录;

(2)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

(3)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化工工艺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职称;

(4)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从事10年以上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或10年以上化工设计工作经验;

(5)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参与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机关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

2021年5月8日至5月20日

4.报名路径

请将资料发送到229715502@qq.com电子邮箱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特别聘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Word文档及签名PDF文档各一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户口簿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

(6)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7)有关安全生产职称证书、资格证扫描件;

(8)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到报名人员。

(三)考试

考核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限时每人15分钟。面试考官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有关专家合计5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前3名入围接受综合评审。

2.考察

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领导、专家,组成5人考察组,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考察,遴选1名招聘对象作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应急管理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特别聘员(安全生产总顾问)待遇为35万元/年。

咨询电话:0769-22212692;联系人:张小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作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编辑:薛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