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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26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是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的检验监测等职责,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招聘1名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实操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检测员1名,主要从事农产品农药残留分析检测工作。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7)本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填写《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报名资料请打包发送至dgjcs@163.com邮箱。

报名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正反面编辑在同一页A4纸word文档上;

(2)户口本或者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3)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邮件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自行打印带进考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实操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申论。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面试和实操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实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实操成绩在实操结束后当场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实操总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核查个人档案、发函协助调研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由档案所在地提供无犯罪证明、无违反计生证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负责组织,在面试和实操考核、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人选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3166528;联系人:卢小姐

(作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薛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