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0
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是市残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8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聘用制教师8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年薪18万-28万之间(含五险一金),因职称、岗位与绩效不同有差异。
四、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7月24日)。社会人员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7)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原则上应具备小学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可放宽学历条件至大专学历:
①报考岗位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②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③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类别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
(8)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10)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4日
4、报名提交邮箱账号: dgskfsyxx@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至26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康复实验学校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采用“初试(视频考核)+复试(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考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1、初试(视频考核)
时间:2021年7月30日-31日(以实际时间为准)
初试不采用现场考核形式。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考核主题并于7月27日18:00前在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发布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者,报考者在2日内准备视频或作品,并于7月29日18: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学校考核评委小组对所提交的视频或作品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初试分数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名单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复试(现场考核)
复试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进行,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复试。如入围复试考生放弃复试资格的,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同意,可以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负责组织,在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提出,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康复实验学校提出拟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残联党组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康复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聘用结果及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四)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将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6620101,13827221828 ;联系人:方淑筠
(作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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