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06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为机关行政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4名聘用人员,其中2个医疗卫生管理辅助岗位用于东莞市卫生健康局,1个传染病预防控制业务综合岗位和1个办公室业务综合岗位用于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医疗卫生管理辅助岗位位2人、传染病预防控制业务综合岗位1人、办公室业务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普通聘员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一定的医疗卫生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扫描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6)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扫描件(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7)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13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形式,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13日。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原途径发放准考证电子版,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报考者须自行打印。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22111101,22694598;联系人:谢杨效,陈敬湖。
(作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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