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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19

  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是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9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任教官岗位2个,共招聘9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通过及网络报名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

  应聘材料报送:请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以“专业+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到邮箱:330325278@qq.com

  报名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填报个人信息、报考岗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并在报名表粘贴近三个月内证件照;

  (2)本岗位的一节结合校外教育特点的教学设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视频的形式发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材料(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

  4、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发送报考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和对教学设计进行初评,初评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将在初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网站公示初评达标考生成绩及进入现场面试环节名单,并以短信通知进入现场面试环节考生。

  (三)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数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初评的成绩达标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根据抽签的课题进行试讲,主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同一岗位试讲和答辩题目使用同一套试题。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现场面试时间:2021年8月29日(周日),地点: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综合楼303。

  面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1.成绩

  初评、现场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初评、现场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初评成绩×30%+现场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现场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考试其他要求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的考生依次按照面试、初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单位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网站上(http://www.dgdyjd.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四)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网站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3188119、15818248309  联系人:张炜

(作者: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   编辑:王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