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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补贴!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各项补贴可以申报了!


来源: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08

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精神,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快打造大湾区人才集聚新高地。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申报公告》(下文简称“《申报公告》”)。
《申报公告》分为
创新人才新引进综合补贴、
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三部分提供补贴申报
具体有什么申报要求
下面为您划重点了!
创新人才新引进
综合补贴

受理范围
引进条件: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

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工作单位: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办理条件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补贴标准及方式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创新人才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资助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补贴标准及方式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受理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办理条件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及方式

 

那么问题来了
在哪里申请?
申请需要哪些步骤和材料?
看这里

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详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2.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
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选择对应申请项目。


3.点击“申请”,录入个人资料,并于2022年9月6日至10月21日提交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

 附件:
1.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2.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各镇(街道、园区)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3.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4.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的政策解读

(作者:严实莞家  编辑: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