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启智学校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27
东莞启智学校是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启航学校大朗分校区。为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9名编外教师,办公地点在启航分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6个岗位9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教师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年均薪酬水平标准提供待遇,根据个人职称、工龄、绩效、所获荣誉等情况,年薪在20-28万之间(含五险一金),学校提供住宿、培训、交流和学习。注:启航分校属于专门学校,因办学情况特殊,教师没有寒暑假,没有法定节假日,常规办学情况下月休4天,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专门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专门教育工作经验可放宽至38岁);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专业相符要求
①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a.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岗位表);
b.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c.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d.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或物理的岗位。
②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3、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
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1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dgqhxx@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个人简历(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近期生活照;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7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启智学校负责报考资格审核,根据报考者提交的资料按1:5比例择优进入考试,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取“面试(含无领导小组讨论+特长展示+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当天连续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合格线不低于80分。按1:5比例择优进入考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面试
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当天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考核和特长展示。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试讲主题自定,时间不超过10分钟。特长展示环节须展示自身具备的兴趣专长,展示所需物品自备,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20%+试讲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启智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启智学校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81160995;联系人:黄老师
(作者:东莞启智学校 编辑:亓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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