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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规划管理所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1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镇规划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附件),确认符合后,于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地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5)提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资料PDF扫描件,包括社保缴费证明、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6)近期一寸渐变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和虎门镇规划管理所采取网络方式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初审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考试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将由党建工作办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东莞市虎门镇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和虎门镇规划管理所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运用及沟通协调等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党建工作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成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如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排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党建工作办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虎门镇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九、递补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85511869,联系人:叶小姐、郑小姐

(作者: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编辑:亓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