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申领了本科生见习补贴,还能再申领创新人才见习补贴吗?
来源: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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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申请见习补贴(本科生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创新人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文件指出,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那补贴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规定,见习补贴的补贴期按月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举例1:小蓝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的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满2个月不满3个月),则可申请2个月的见习补贴。
举例2:小红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的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4个月,但最多补贴3个月),则可申请3个月的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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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原文→
https://dghrss.dg.gov.cn/zcfg/zyjsrc/content/post_3799897.html(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
2.《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原文→
https://dghrss.dg.gov.cn/zcfg/zyjsrc/content/post_3799746.html(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
3.《2024,进莞来!东莞市本科生补贴一图看懂→》政策解读
4.《2024,进莞来!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一图看懂→》政策解读
问:我在东莞市用人单位见习,是要见习满3个月后才能申请见习补贴吗?
答:不是。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见习补贴的补贴期按月计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申请人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的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间满1个月、满2个月或满3个月的均可提出申请。
需注意的是,同一条件类别的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且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即同一条件类别的见习补贴不能分开数次申领。
举例:小绿是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并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用人单位实习。在此情况下,小绿实习满1个月即自2024年6月1日起,便可凭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实习经历提出1个月的本科生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申请。但小绿提交本次申请后,不得再凭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实习经历提交本科生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申请。
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待见习、实习或实训结束后一次性提出申请。
问:我申领过本科生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若符合见习补贴条件,还可以再申请创新人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吗?
答:若满足见习补贴相关条件,可以申请。
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同一条件类别的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不同条件类别的见习补贴之间不作扣减。
举例1:
小A曾于本科在读期间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实习或实训并以本科的条件类别申请过本科生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在政策有效期内,小A在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再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实习或实训,并符合见习补贴相关条件,可再以硕士研究生的条件类别申请创新人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
举例2:
小B曾于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实习或实训并以硕士研究生的条件类别申请过创新人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在政策有效期内,小B在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再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实习或实训,并符合见习补贴相关条件,可再以博士研究生的条件类别申请创新人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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