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毕业后工作能申请莞能提升吗?综合补贴和见习补贴冲突吗?
来源:东莞就业人才服务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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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问:我2023年6月取得本科学历(学历证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7月开始在东莞工作并缴纳社保(签订合同日期是2023年7月1日),请问我可以申请莞能提升补贴吗(取得证书和签订劳动合同只隔了两三天)?
答:
如果取得本科学历当月(即2023年6月)已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补贴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以在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并符合补贴其余规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莞能提升补贴。
温馨提示:不要求取得证书时用人单位与申请时用人单位为同一用人单位。
如果取得本科学历当月(即2023年6月)没有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则不符合条件申请莞能提升补贴。若取得的是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查看创梦东莞补贴办理条件,符合条件可申请创梦东莞补贴。
本科生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将在2025年完成收尾期申报,若符合该补贴条件,可于明年补贴受理期内提出申请。
2025年收尾期申报公告具体受理时间及要求以当期申报公告为准,可关注“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最新推文消息
猜你想看:
《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政策原文→
https://dghrss.dg.gov.cn/zcfg/zyjsrc/content/post_3799897.html(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
02
问:请问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和创新人才见习补贴的申请冲突吗?我今年(2024年6月)硕士毕业,2月末在东莞一单位实习,6月毕业后转正并开始缴纳社保,我今年(2024年8月)已经申请了见习补贴,现在12月份我满足缴纳社保满6个月了,可以明年再申请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吗?
答: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和创新人才见习补贴若分别满足政策条件及规定的,可以同时申请。
《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硕士学历申请综合补贴的,补贴按5:5比例分2年发放,需每年申请一次(共2年),首期申请最晚需于2025年受理期完成申请,2026年可以提出第二期申请。若2025年补贴受理期内申请人符合该补贴条件,可以提出补贴申请。
2025年补贴申报公告具体受理时间及要求以当期申报公告为准,可关注“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最新推文消息。
猜你想看:
《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政策原文→
https://dghrss.dg.gov.cn/zcfg/zyjsrc/content/post_3799746.html(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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