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及下属台州港引航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27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员1名;
2、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规员1名;
3、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安全员1名;
4、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台州港引航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文员1名。
二、选聘条件
岗位 |
市港航中心 文员 |
市港航中心 法规员 |
市港航中心 安全员 |
台州港引航站文员 |
选聘条件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
具有2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法律类专业 |
安全工程、油气储运、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经历 |
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
|
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人员 |
||||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
||||
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
||||
教师身份的,需当地所属教育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至6月10日
2.报名地点:台州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大楼7011室,咨询电话:0576-88859006、8885901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选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不开考。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察。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按选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不合格对象时,依次递补。
5.公示。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由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研究决定选聘对象,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作者: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宇娟)
CopyRight © 2020 陕西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云研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