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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升级!诚意满满!台州大学生招引新政发布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9-29

为进一步贯彻创新台州决策部署,深化青年人才引育,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9月27日下午,台州市正式启动智汇台州·全球青年英才网络洽谈大会等10大行动,同步发布大学生招引新政,加大来台就业创业青年人才购房、安家、应聘、创业等多个方面补贴力度,诚邀全球青年才俊相聚台州、共赢发展。

新政策

对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来台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其他高校本科(技师)和全日制专科(高级工)毕业生,在台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后,10年内在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房票补贴,房票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新政策亮点

原房票补贴范围未包含本科、专科生,新政对全日制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其他高校本科(技师)和全日制专科(高级工)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房票补贴。这是我市在全省首个提出对专科生实施房票补贴。

新政策

对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来台就业创业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技师)、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在台非公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年的,按照人才新政2.0规定的安家补贴标准,再给予第三次安家补贴。对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来台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也给予第二次、第三次安家补贴。

新政策亮点

台州人才新政2.0规定,新引进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技师)、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0.6万元安家补贴。在台州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按原标准给予第二次安家补贴。为更好支持大学生在台州发展,新政对在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年的大学生,按原标准再给予第三次安家补贴。为鼓励支持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引进大学生,把第二次、三次安家补贴对象扩大到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新政策

对受邀来台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招聘交流活动的在校生和高校带队教师,给予相应补贴并提供最长不超过7天的免费食宿。学生应聘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每人次500元、华东地区每人次8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高校带队教师给予每人次最高3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新政策亮点

新政将大学生来台应聘补贴标准从原来最高1000元提高到最高1500元;补贴对象由原“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在校生”,鼓励大学生更早接触了解台州;新增对高校带队老师的补助,以及为来台师生提供最长七天的免费食宿。

新政策

对参加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在台落地且带动就业达5人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落地后3年内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相应贴息。对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新政策亮点

在现有创业大学生的创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等基础上,新增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资助,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筛选出优秀创业项目予以资助,有利于大学生来台创业,助力优秀创业项目更好地落地。

(作者: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