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面国企·菁英聚台”2023年浙江省台州市市属国企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20
台州市市属国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聚焦引才育才聚才,聚焦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聚焦稳岗促就业,开展“职面国企·菁英聚台”2023年台州市市属国企春季校园招聘活动。本次活动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台州市市属国企在杭州下沙大学城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推出岗位47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及招聘岗位清单
参与本次校园招聘的有24家市属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企业介绍详见附件1,企业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等优良品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无违法犯罪、处理处分记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取消报考资格;
6.本公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
3.部分省市人才网、各用人单位官网、高校官网及其他相关网站;
4.台州国资、台州人才网官网以及各用人单位微信公众号。
特别提醒: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人才网是本次招聘后续其他公告的官方发布途径,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10:00—3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台州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kw.tzrc.cn)报名(具体方法见附件3)。
本次招聘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它报名方式。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名应提供的资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图片(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相关操作路径详见附件4;其中国(境)外就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照片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证件)材料的原件;
其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
4.报名承诺
本次招聘不设置资格初审环节。报考人员应诚实守信,对填报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进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考试相关时间及考点安排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7日09:00-4月1日09:00
拟定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09:00-11:00
拟定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
上述考试均在杭州下沙高校完成,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确保报名手机通畅。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置70分的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未达到70分,即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人才网公布。
成绩公布后,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制度,自行安排落实资格审核、就业协议签订、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相关环节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人才网对本单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五)递补
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电子邮箱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相关通知、参加招聘各环节审核或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进行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七)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576-88582108 安女士、张女士
岗位相关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酌情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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