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2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市廉政教育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二、选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市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信息技术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市廉政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详见“台州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岗人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5.近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2月19日)。
6.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7.其他条件,详见“台州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1日。
2.报名要求: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gbs1121@126.com,联系电话:0576-88510279。
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选聘+报考岗位+姓名”,并来电确认)。
四、公开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按比例进行减聘直至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50%,满分为100分。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按比例进行减聘直至取消选聘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公示。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选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7.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编辑人:李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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