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所属对口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09
嘉兴市对口工作服务中心是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对口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我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嘉兴市对口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兴市花园路616号1号3楼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1202室,联系电话:83679119。
3.报名材料: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个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以及《嘉兴市对口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文字工作等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70分,考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不列入考察对象。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示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3679119、83679113。
监督电话:82521665(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作者: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编辑:吴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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