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财政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20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财政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名额
嘉兴市财政局公务员2名、嘉兴市数字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嘉兴市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截至2021年5月31日)。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尚在受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聘任)情形的。
四、选调(选聘)程序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研究确定、体检、公示、转任(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市财政局329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财政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和研究确定
考察由嘉兴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后,经局党委研究,提出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组织拟选调(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选调(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五)公示、转任(聘任)
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嘉兴市财政局研究确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调(选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二)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由嘉兴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财政局具体解释。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jiaxing.gov.cn/)发布。
联系电话:82031118,监督电话:82031529。
(作者:嘉兴市财政局 编辑:薛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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