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优秀讲解员 公告
来源:南湖革命纪念馆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17
南湖革命纪念馆于1959年10月成立,是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的宣传、保护、管理机构,属于近现代纪念性专题纪念馆。喜迎建党百年,为进一步充实讲解员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个岗位,计划招聘优秀讲解员2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党史宣传事业;
4.具有岗位所匹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或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三年及以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专职讲解员工作经历;
5.曾获省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讲解员大赛奖项;
6.在现单位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本公告涉及的证书(证明材料)、各类奖项、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1年8月3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邮箱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招聘优秀讲解员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nhjng@126.com报名邮箱。相关报名材料需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资格条件)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须有电子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获得省级以上讲解员大赛奖项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
1.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讲解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仪表、仪态以及知识结构、现场讲解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60分。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养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湖革命纪念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南湖革命纪念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的防疫要求,按照嘉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事宜将刊登于南湖革命纪念馆网站(https://www.nanhujng.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 系 人:戴先生;联系电话:83687885。
电子邮箱:nhjng@126.com
监督电话:82521800、82228947。
(作者:南湖革命纪念馆 编辑:吴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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