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18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依法履职,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附件: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编号 |
废止或失效 |
1 |
《嘉兴市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及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
嘉人社〔2014〕179号 |
ZJFC13-2014-0015 |
失效 |
2 |
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嘉人社〔2015〕172号 |
ZJFC13-2015-0009 |
废止 |
3 |
关于做好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嘉人社〔2015〕151号 |
ZJFC13-2015-0006 |
失效 |
4 |
关于印发嘉兴市网络创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嘉人社〔2016〕117号 |
ZJFC13-2016-0007 |
废止 |
5 |
关于印发《嘉兴市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
嘉人社〔2017〕37号 |
ZJFC13-2017-0002 |
失效 |
6 |
《关于公布嘉兴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嘉人社〔2018〕183号 |
ZJFC13-2018-0014 |
失效 |
7 |
《关于调整嘉兴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 |
嘉人社〔2019〕67号 |
ZJFC13-2019-0005 |
失效 |
8 |
《关于调整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 |
嘉人社〔2019〕78号 |
ZJFC13-2019-0006 |
失效 |
9 |
《关于明确市区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有关缴费和待遇标准的通知》 |
嘉人社〔2019〕102号 |
ZJFC13-2019-0007 |
废止 |
10 |
《关于做好2018年市本级社保费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
嘉人社〔2019〕47号 |
ZJFC13-2019-0003 |
失效 |
(作者: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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