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27
嘉兴市宏兴幼儿园是嘉兴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了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幼儿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6月10日前取得。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证明(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1年6月1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 6月10日-- 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宏兴幼儿园音乐厅(嘉兴市洪声路66号),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直接到市宏兴幼儿园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由本人填写《2022年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两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纸质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6)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如有请提供);
(7)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8)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个人健康申报表》一份(纸质签名)。
如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不能现场报名,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报名,将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不能邮寄)于6月11日前邮寄到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南湖区新嘉街道洪声路66号)园长室收,联系电话82093399。
3.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幼儿教师岗位按照1:3比例开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由嘉兴市妇联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 6月 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嘉兴市妇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妇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市妇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应在考试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相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妇联网站(http://sfl.jiaxin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097978 联系人:金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065,82228947。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3.个人健康申报表
(作者: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钱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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