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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09

因工作需要,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深化改革研究与促进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深化改革研究与促进中心工作人员2名(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浙江省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20日后出生)。

(四)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9月20日),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单位同意盖章)、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除报名表需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下载《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23426670@qq.com。文件名命名为“选聘报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若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若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的(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选聘对象确定后,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本次公开选聘考试,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解释。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82511933

监督电话:82521065(纪检组) 82228947

附件:1.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2.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作者: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钱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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