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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02

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江南文化的发祥地,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嘉兴市主城区,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57名(事业编制),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45名,报名点设在杭州师范大学附近。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学校

招聘名额

拟招岗位学科及人数

1

嘉兴市南湖区城南中心小学

2

小学语文1,小学信息技术1

2

嘉兴市运河实验学校

4

小学语文1,小学英语1,

小学体育1,小学美术1

3

嘉兴市阳光小学

4

小学语文2,小学数学1,

小学体育1

4

嘉兴市秀洲区塘汇实验学校

1

初中英语1

5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嘉兴经开实验小学

6

小学语文2,小学数学2,

小学体育1,小学音乐1

6

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

1

初中数学1

7

嘉兴市茶园小学

2

小学语文1,小学信息技术1

8

嘉兴市文贤学校

23

小学语文9,小学数学6,小学科学2,小学音乐2,小学英语1,小学信息技术1,小学体育1,小学美术1

9

嘉兴市姚家荡实验小学

4

小学语文1,小学数学2,

小学音乐1

10

嘉兴市姚家荡实验中学

5

初中语文1,初中数学1,初中英语1,初中科学1,初中社会1

11

嘉兴市双溪湖实验中学

5

初中语文1,初中数学1,初中英语1,初中科学1,初中社会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历届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要求师范类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政策择业期内(2021、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对待。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自聘用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东南门桔子酒店11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1299号)。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亲笔填写正式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

(4)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见附件2);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的报考人员提供);

(7)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8)普通话等级证书;

(9)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10)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本人填写的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学科计划为2名(含2)及以下的,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学科计划超过2名的,按1:2比例开考;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对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排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模拟上课和专家提问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在嘉兴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

五、其他事项

1.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市、区有关人才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最高45万元/人、硕士最高23万元/人)。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3680678、83680689

监督电话:0573-82228947

(作者: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钱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