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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0-10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公益一类)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10月20日),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①《嘉兴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③近期1寸电子免冠证件照;④学历学位证书;⑤个人近两年工作总结;⑥本人为主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2-3篇。其中①⑤⑥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①②③④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嘉兴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59477220@qq.com,文件包命名为“事业选聘报名+姓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10人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不列入考察对象。如有笔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入总成绩;如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工作由嘉兴市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

组织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市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s://xfj.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嘉兴市信访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信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82521065,82228947。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信访局具体解释。

联系电话:82521087。

嘉兴市信访局       编辑人:李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