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23
嘉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是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嘉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名称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 选聘人数 | 学历、学 位要求 | 专业及其他要求 |
工程管理 | 1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 土木工程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具有工程管理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者,专业不限。 |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具备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六)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951683884@qq.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嘉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档及扫描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个人近 2 年来工作总结。
3.注意事项:除报名表需提供word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的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10日内,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选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选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本次公开选聘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选)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选聘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82521275(纪检监察组),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82521532(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纪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解释。联系人:唐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82521985、82521998。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编辑人:李筱婷)
CopyRight © 2020 陕西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云研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