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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来源: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29

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来泰州创新创业创富,集聚更多的人才与智力动能,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第一届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泰州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1年6月—10月

三、参赛对象

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拥有稳定团队,从事化工及新材料等相关产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有意向落户泰州的创新创业项目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领先性。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在泰州市范围内获得地方资助的人才及项目不再作为参赛对象。

四、参赛要求

1.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加,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团队成员须稳定合作3年以上。

2. 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须是参赛者拥有或经授权使用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拥有合法知识产权。

3. 参赛者应制作完整且有实施可能的商业计划书,内容应包括项目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团队成员介绍及未来规划等。

五、赛事流程

(一)报名(6月—7月)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别提交《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创业申报书》(附件1)《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创新申报书》(附件2),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利证书以及反映人才(团队)能力、业绩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材料合成电子文档(PDF或WORD格式,文件名命名规则:创业/创新-姓名-项目名称-上传日期),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纪女士、吕女士,联系方式:+86-523-86399022、+86-523-87632164,电子邮箱:tzhgjxclcxcyds@126.com。

(二)初审(8月)

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条件和要求,对参赛人才(团队)资格进行审查,筛选进入初赛项目。

(三)初赛(9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初赛项目进行技术评审,确定进入决赛项目。

(四)决赛(10月)

决赛采取“路演+答辩”的形式,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项目。

六、奖项设置及资助政策

(一)奖项设置

1. 创业类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

2. 创新类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5000元。

(二)资助政策

1. 对于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创业人才(团队)(尚未落户的须在12个月内落户我市),或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创新人才(团队)(尚未落户的须在获奖后6个月内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符合泰州市“双创计划”条件,直接列入,并根据项目的不同层次,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2. 根据《2021年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获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企业(获奖6个月内在本市落地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分别计20分、15分、10分,积分可用于兑付资助资金。

3. 对落户的获奖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相关人才项目,并发放“购房券”和生活补贴;为落户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子女入学等服务。

4. 对落户的获奖人才(团队)优先推荐给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支持;选择在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等孵化器落户的,给予一年免收房租等优惠政策;优先推荐给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科技银行优先给予企业贷款或授信支持;免费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业培训。

5. 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引荐参赛人才项目情况,给予合作的市场主体(公司、协会或个人)引才工作经费和获奖奖励。同一市场主体引荐参赛人才项目数量经组委会初审通过达5个及以上的,给予每引荐一个人才项目1000元工作经费。引荐的人才项目中,每有一名人才项目获创业类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三等奖的,奖励1500元。创新类一等奖的,奖励3000元;二等奖的,奖励2000元;三等奖的,奖励1000元。对于引荐人才参赛并获奖落户的,参照《泰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办法》(泰人社发〔2018〕368号)给予奖补。

6. 大赛鼓励海外人才以线上视频方式参赛。凡被邀请到现场参加决赛的人才,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并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欧美、大洋洲地区选手6000元/人,海外其他地区选手3000元/人,国内地区选手以及按组委会要求成功实现视频参赛的海外选手2000元/人。

七、其他事项

1. 大赛报名项目材料保密,不收取参赛人员任何费用。

2. 参赛人员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创新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及资助资格,追回奖金和资助资金。涉及参赛项目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4. 本公告涉及的金额币种统一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作者:中国(泰州)国际化工及新材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编辑:王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