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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推行职业培训合格证管理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30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职业培训合格证制度在我市全面实施。

一直以来,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可作为职业准入证明,或享受政府财政培训补贴。近年来,随着职业能力评价制度改革深入,职业资格准入工种大幅减少,代之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专项能力考核。为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初始职业技能培训的市场需求,按照人社部的部署安排,实行职业培训合格证制度,从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出发,将培训的主导权交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知》规定,培训合格证书适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32个课时,工种参照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大典目录,优先组织开展市场需求量大、就业面广、技能标准成熟的职业工种项目培训,培训补贴为500元/人。岗前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含疫情防控常识)等基本素质知识和专业领域内通用的基础技能,集中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16个课时,培训补贴为200元/人。

企业和培训机构可通过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开班备案、申领补贴等事项。需要申请承担项目(工种)培训任务的向人社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备案通过后,培训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并自行开展结业考核,对培训结业考核过程中相关纸质(电子)文档、影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考核结束后,培训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结业考核结果等材料,领取培训合格证书序列号,培训单位根据证书序列号打印培训合格证书并加盖印章后发放给参训人员,并依据培训合格证书号向人社部门申领培训补贴。

下一步,我市将大力开发培训合格证制度适用工种,满足广大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培训需求,培养大批符合市场需求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能性人才,助力“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就管中心供稿)

(作者: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