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体检的通告
来源:泰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08
根据泰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安排,现将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集中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6点;
集中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南门广场。
二、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综合成绩和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的通告》和《关于公布2021年泰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递补人员名单的通告》。
三、体检携带材料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请提前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四、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迟到考生视作弃权。考生参加体检应符合泰州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体检时应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双码”查验合格后,考生应主动上交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考生报到至体检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络接触,不得找体检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违者当场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前,考生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和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咨询电话:0523-86886131。
附件:泰州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体检须知
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体检须知
一、体检工作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工作体检办法》(苏人社发〔2017〕46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不得迟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水、饮食8—12小时。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做X光检查。上述人员须在体检前提出书面申请,待经期完毕或分娩后再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便出入。所有考生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进场,进场后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请注意不要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出场。体检中途,考生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七、考生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络接触,不得找体检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违者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随身物品(包括手机)一律在出发前存放在指定地点,体检结束后取回。
八、体检结果将在泰州人社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体检当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当日更新后的“苏康码”“行程卡”绿码,体温检测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参加体检。“苏康码”“行程卡”非绿码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作者:泰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王腾江)
CopyRight © 2020 陕西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云研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