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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持续落实社保降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3.05亿元


来源:泰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0

2021年,泰州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其中个人0.5%,单位0.5%;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全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累计为全市用人单位降低用工成本3.05亿元,惠及用人单位4.7万家,从政策上减少了企业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了企业现金流,进一步支持了企业稳岗稳工。

(作者:泰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王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