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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来源:泰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26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09)文件要求,我市调整了202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并对相关待遇进行补发。

本次工伤待遇调整包含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养老补差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丧葬费补助金共六项待遇,2021年6月30日前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人员和2021年度工伤待遇中涉及工资基数补差的人员,属于此次待遇调整的范围,此次工伤待遇调整全市惠及2319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补发待遇322.66万元。

这次调整有三个特点:

一是待遇调整标准全省统一,全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09)文件要求,全省工伤待遇调整执行统一标准;

二是待遇调整发放平台全省统一,首次使用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调整工伤待遇,更智能更精准更安全;

三是待遇调整时间全省统一,各项待遇调整执行时间全省统一,工伤待遇补发到位时间全省统一,为了让工伤职工过个幸福暖心的春节,2021年工伤补发待遇将于2022年春节前发放到位。

(作者:泰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王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