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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调解员简章


来源: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15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限吴江区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至7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已退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

3.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电脑操作能力;

4.熟悉社区情况,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治安处罚的;

3.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准备好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1份。报名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1月22日止(工作日报名时间: 9:00- -11:00, 13:00-16:00, 周六、周日报名时间: 9:00-11: 00)

(三)报名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山湖东路与兴东路交叉口)。报名咨询电话: 0512-60903301。

三、招聘方式

(一)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作者: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 编辑:薛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