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申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01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30号)、《关于公布2020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开〔2020〕29号)、《关于公布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人保开〔2022〕8号)等文件精神,对2020—2021年度入选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发放本年度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3月30日—4月26日。所在单位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www.rcsz.gov.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我要申报→资金申领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领人就近月份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的截止日期至少要到2022年2月,如存在代缴情况,还需提供申报单位与第三方机构代缴协议)。
2.区县初审:3月30日—4月29日。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申领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3.市级复审:5月1日—5月31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最终确定本年度拨付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补贴资金由所在县级市、区拨付给申领人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给个人。
2.2020—2021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通知发出前已离职的,所在单位需在网上申领系统中进行离职操作,该人员即可至新单位重新申报,入选后方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至申领人本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将对补贴资金的兑现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如有虚假申领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联系电话:65811055、65811070;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613室。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作者: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王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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