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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16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结合第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1.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的标准和要求遵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附件1)执行。

2.请根据工作实际,择优组织并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社会评价优秀、契合当地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评价需要的单位参与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

3.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暂不予申报。

4.申报职业(工种)为2019年以来人社部新发布职业(工种)的,可适当放宽遴选条件。

二、遴选管理

1.由各地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6月17日前完成申报,于6月21日前将辖区内申请的单位信息材料(附件2)报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

2.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负责对备案申报单位进行

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并结合全市整体工作布局和省厅通知要求,择优确定社会评价组织,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我市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及职业(工种)。

3.市人社部门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

培训组织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地根据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4.在试点期间,市人社部门对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试点社会培训组织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公布试点单位备案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洪伟伟

联系电话:13989502176

邮 箱:183361780@qq.com

(作者: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柳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