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烟台市专项招录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简章
来源:烟台市公务员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13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对安全生产领域高素质人才需求,提升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山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2021年度烟台市专项招录一批安全生产领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以通过报名平台(http://115.28.96.217:8091/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1年4月13日9:00至4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1年4月13日11:00至4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1年4月前取得。
本次专项招录不收取考生考务费。
(三)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由招录机关通知考生本人。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本次专项招录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上午。考点设置在烟台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登录指定平台(http://115.28.96.217:8091/cjcx/index.aspx)查询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在2021年6月30日前可视情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七、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5-6785115
咨询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作者:烟台市公务员局 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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