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常州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19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优秀人才储备。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武进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7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4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7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2021年4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4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简章发布之日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招聘单位对邮箱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4月29日16:00
(二)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研究生、本科均需提供)、学位证书(博士、硕士、本科均需提供);
3.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业绩材料、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以“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
6.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报名表》电子文档及以上的各类材料的扫描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本次招聘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在考试考核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可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13505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作者: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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