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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中山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21

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统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计算至2021年5月6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山市统计局办公室(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08室);

交通路线:乘坐001、003路、009、013、023、033、050、071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

联系电话:0760-87933029,联系人:刘小姐。

3、投诉电话:中山市统计局法制科,0760-87933086。

(二)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彩照的电子版(需将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273535634@QQ.com电子邮箱)。

3、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21年5月13日、14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中山市统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网站上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统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由中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统计局

2021年4月20日

(作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编辑:薛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