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招聘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18
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是由西安市雁塔区政府设立开办的一所高品质公办小学。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各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共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境(国)外学历,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认证材料;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详见《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各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并将招聘结果报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1.发布招聘公告
采用网站发布信息的形式,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gov.cn/)发布。
2.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置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至6月25日(星期五)17:00,共5天。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各学科教师及人员报名表》发至邮箱: 2289635762@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报名无效。
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对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过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可电话咨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束后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六)9:00至6月28日(星期日)17:00,共2天。(或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现场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各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内学历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
4.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②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③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1)初试:初试为20分钟微型课及答辩,音乐教师进行专业特长与才艺展示,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初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周六)。(或另行通知。)
初试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内容为半结构化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时间:2021年7月4日。(或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得分=初试得分×50%+复试得分×50%。
6.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7.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8.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gov.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9.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10.递补
根据岗位紧缺人才需求,招聘各环节出现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资格或未通过审核导致的空缺,经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与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招聘小组领导同意,可进行递补。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将签订劳务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实行量化绩效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在线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及在线资格初审、现场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gov.cn/)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
(四)咨询电话:18049401882 17791537226
(五)监督电话:029-85215006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30-17:00。
(作者:西安市雁塔区第五小学 编辑:高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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