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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21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拟招聘部分编制外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学院2021年高职(大专)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为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名额为5名(学生工作部、医学院、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工程学院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能正常取得毕业证书。

4.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团干部,分院和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或者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经历。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学院网站发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初审。6月19日8:00至6月24日12:00,符合招聘条件毕业生在本人所在二级学院自愿报名,填写《2021年招聘编制外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初审并推荐,每个分院推荐人数不超过6人。

3.资格复审。6月24日18:00前,组织人事处对各二级学院初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6月25日下午进行,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满分100分。

5.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并列的均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6.考察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院会议审定后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每三年签订一次。

五、聘期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待遇均按照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学院不承诺解决编制问题。

2.聘用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申请兼任专技工作,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政策的优先予以引进。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编制外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事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各全日制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代理招聘事宜。

报名及咨询联系人:

医 学 院:魏老师(0915-8177627,18009151931)

护理学院:贺老师(0915-8177681,18709156370)

师范学院:祁老师(0915-8171080,13772234383)

工程学院:陆老师(0915-8171102,18700505417)

组织人事处:成老师(0915-8177631,17709158319)

学生工作部:魏老师(09158177570,13259391333)

(作者: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编辑:柳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