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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招聘94人简章


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29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赤峰市人社局《赤峰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中共赤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2021年度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4名在编工作人员。详见《赤峰市克什克腾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允许第二学位报考;

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自治区内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1年底,项目生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21年8月底。除户籍取得时间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户籍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日(2021年6月28日)之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岗位其他要求见《赤峰市克什克腾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名词解释

1.以下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生”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2年以上)。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服务期从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服务期满获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年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在本简章发布日之前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蒙汉兼通人员”,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到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点击漂窗“2021年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中“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报名。

(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报名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8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无人报名的“项目人员”岗位、“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24:00。

3.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的,要在简历中填写“2021年底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字样);需要考务费减免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应聘人员,要上传所在地旗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需要考务费减免的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要上传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读书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还需填写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注明本人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项目生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期限,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获得证书。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必须用蒙汉文试卷。其他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报名、参加笔试、面试需使用同一证件。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示理由退回。

在初审通过之前,应聘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2.考务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原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1)收费金额:2019年及之前毕业生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共70元。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共35元。

(2)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要在报名网站网上缴费,需通过个人网银、银行网点柜台的方式。

收款单位: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克什克腾旗支行

行号:102194500012

帐号:0605022509026404238

在缴费备注中写清“姓名,报名序号,报考单位(例:王某某,0052,克旗农牧局)”字样。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需缴费即完成报名(初审通过时间略有滞后)。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退还。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设置考场,中共克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负责报考笔试考务工作。笔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提供三种试卷:汉文、蒙文和蒙汉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笔试试卷使用“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分值各占50%;其他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汉文或蒙文试卷,使用相应文字作答。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7月27日9:00-7月30日24:00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

民族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公布笔试总成绩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的特殊情况,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克旗人社局负责。

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

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现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放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应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档案存入日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尚未服务期满的需注明2021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必须使用“蒙汉文”试题。其他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蒙文”或“汉文”面试试题。试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语种。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没通过,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克旗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一律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2.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使用“蒙汉文”试题,“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其他报考人员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言回答。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处理。

3.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克旗委组织部、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

克旗人社局咨询电话:0476-5235285,负责政策解释。

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报名过程中技术方面问题咨询。

本方案由中共克旗委组织部、克旗人社局负责解释。

(作者: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郭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