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第二次考录公告(128人)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06
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阶段。经过笔试、面试,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根据《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在第一次考录的基础上,部分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次考录的原则和条件
(一)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应当符合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相应机构层级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应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作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
(四)已入围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具有参加第二次考录的资格(报考差额考察职位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五)在第一次考录中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次考录。
二、第二次考录的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页面,查询第二次考录的职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第二次考录由当地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
(二)2021年7月5 日(周一)9:00至7月6日(周二)15:00期间,报考人员使用第一次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第二次考录的职位,其他信息不能修改。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拟报考职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信息的,请与招录单位联系。报名期间,招录单位不进行资格审查。7月6日(周二)15: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申报、更改职位。
(三)第二次考录报名结束后,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全省第二次考录职位报名情况。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规定的面试竞争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仍然达不到1:3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三、注意事项
(一)第二次考录的有关报考资格、学历、专业、年龄、最低服务年限等具体政策以本公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有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申报。
(二)关于第二次考录原则和条件如何理解和把握。考生应在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同(即考生作答的是同一类笔试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选择。如考生A第一次报考了某市人民检察院的职位,考生A第二次考录可以申报全省县以上机关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乡镇(街道)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位。如考生B第一次报考了某乡镇机关职位,考生B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全省乡镇(街道)机关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如考生C第一次报考了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省监狱戒毒系统职位,考生C第二次考录可以申报全省县以上机关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乡镇(街道)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位。如考生D第一次报考了某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D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全省公安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三)第一次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已经完成体能测评且合格的,成绩在第二次考录中继续有效,没有参加体能测评或第一次考录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考录,但必须进行第二次考录职位的体能测评。
(编辑: 湖北省公务员局 作者:冯杰)
CopyRight © 2020 陕西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云研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