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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绵阳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35人公告


来源: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08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二、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含市属园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7日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区市直属或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可以合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7日9:00至2021年7月13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度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7月15日17: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统一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开展职位水平测试的每人增加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7月28日-7月30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者申请退费。

(三)笔试

笔试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部分职位增加职位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不开展职位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笔试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增加了职位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笔试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0%+职位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

笔试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职位水平测试在笔试统一考试后、资格复审前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8月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布。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含职位水平测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5:1(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按3:1把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表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资格复审时,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市委组织部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由遴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市委组织部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差额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以1:1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遴选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阶段。

(七)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绵阳市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进入各遴选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遴选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任职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

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

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开展遴选工作的市级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作者: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编辑:王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