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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河源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16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职位为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4名(现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要求的,也可参加选调,但录用后将低于现职务职级安排)。具体职位要求见《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一、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加选调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非在职)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三、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加选调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非在职)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一级科员参加选调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七)以下七类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各一份,表格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下载。其中《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需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该表格提供扫描件和电子版(电子版不需单位公章)。

(1)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扫描件和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公开选调+姓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地址为:swb2ke@163.com。联系电话:0762-3314755。

(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未达到最低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并于笔试前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未达60分不录取。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为专题写作测试,闭卷作答,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证明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的3倍和该职位复审合格人数的差值,在本职位笔试人员中等额递补,末位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予以同时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报考的职位,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了解本人平时表现及家庭情况等,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若考察不合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337533。

(作者: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编辑:郭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