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市统计局公开遴选3人公告
来源:山南市统计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19
为优化市统计局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激发各类人才活力竞相迸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统计局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遴选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山南市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区直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统计执法监督岗位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2.会计岗位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相关专业;
(6)具有三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7月25日(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周末时间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3.报名地点:山南市统计局办公室(2楼2002室)。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张一寸照片、三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仅报考会计岗位人员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最新任职文件、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等证明原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山南市统计局公开遴选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岗位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6.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遴选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卷》(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务工作: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5.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各遴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6.加分政策:在工作领域,获得相应级别的奖励,按照授予级别相应加分(县(区)级2分、地(市)级3分、自治区级4分、国家级5分)。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限2016年6月以后取得的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1.面试合格人员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遴选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实表现情况全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资格复审
1.市统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同时市统计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办理手续
拟录用人员,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写出书面总结,市统计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
联系单位及电话:
山南市统计局办公室 0893-7821537
13989034344,18308037836,17789031190
(作者:山南市统计局 编辑:王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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