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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文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沙决策咨询网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3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2名,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见附件《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从事机关(含参公单位)文字综合工作1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

三、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官网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等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通知等相关信息,均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下审核、现场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邮箱1522917868@qq.com,同时还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遴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长沙决策咨询网进行反馈。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5:1)。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由本人凭身份证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九楼东)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四)第一轮笔试

1、第一轮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1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第一轮笔试为写作(科目一:领导讲话、科目二:理论文章),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第一轮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第一轮笔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在长沙决策咨询网查询本人的第一轮笔试成绩,如对第一轮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笔试结束后第四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903办公室(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九楼东)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并于当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按5:1的比例确定。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第一轮笔试成绩相同的,科目一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903办公室(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九楼东)。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本人从事文字综合工作岗位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获奖荣誉等)。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第二轮笔试和面试资格。

5、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资格复审所需考生本人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第二轮笔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第二轮笔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第二轮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上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第二轮笔试为写作(科目三:调研报告),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面试

1、第二轮笔试结束后,当天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总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占40%、第二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第一轮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如果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第一轮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如果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由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第一轮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由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拟遴选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政策咨询电话:0731-88665935

监督电话: 0731-88667193

(作者: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编辑:李欣)